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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深夜骑车误上高速 暖心民警送其安全返回

交通事故 1年前 (2023-06-21) 浏览 111

两少年深夜骑车误上高速

中国网讯,11月12号晚,沙区110民警赵传波等人在大学城完成值勤任务返回途中,突然发现有两名男子在骑自行车,这些路段的车速在80码左右,有人骑自行车非常危险,赵传波和同事立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叫停了骑自行车的人。拦下后经询问发现,两男孩均为18岁,其中一个还戴着耳机听音乐,是大学城某学校大一新生,两人称本来想晚上骑自行车健身,由于新生对重庆对道路不熟悉,不知不觉就骑上这条路,但并不清楚这是内环快速路,只是看到身边的车辆速度非常快,但逆行返回觉得更危险,只好硬着头皮继续骑下去。民警对两人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分析了其危险性:深夜能见度差,非机动车禁止上内环快速路,自行车上无灯,后面那个同学穿黑色衣服,后面车辆很难看清两人,在这样危险情况下还戴耳机听音乐,有异常声音也无法及时觉察。

暖心民警送其安全返回

听了民警分析两少年也觉得这样的健身骑行存在重大危险,承认鲁莽行为的错误,感谢民警及时帮助。民警汇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调来一辆交巡警巡逻车,将两人及两辆自行车安全送到沙坪坝城区安全地带。两人表示会暂时住下,等第二天早上再通过其它方式返回大学城。

根据《道路通行规定》关于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民警提醒:高速路上禁止行人、摩托车和其它非机动车行驶,两少年深夜在高速路上骑行自行车非常危险,这样的行为必须禁止。也提醒大家,健身虽是好事,但也要注意出行安全,外出骑行请提前选好天气,规划好路线,避免因天气状况,道路质量而发生出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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