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一个烟头引发火灾,司机受伤车上万只小鸡损失惨重
云南网讯,1月7日13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云AZ395L的小型货车在从昆明驶往玉溪元江的途中,行至昆磨高速玉溪段K92+200米处时发生意外。车辆行驶过程中,一个“飞来”的烟头掉落在驾驶室上方的货箱内,引燃了货箱中的棉被,进而导致车辆起火。接警后,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据驾驶员周某介绍,他当时正运输1万余只小鸡幼崽,行驶至九龙收费站附近时发现车头冒烟,由于高速公路不允许随意停车,他选择继续前行。然而,当车辆行驶至高仓附近时,火势迅速蔓延至整个货箱,浓烟滚滚,驾驶室也受到影响。他被迫紧急将车辆停在加速车道内,以避免进一步危险。在抢救货物的过程中,周某不幸受伤,车上小鸡幼崽的存活数量极少,车辆及货物损失约3万元。

我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站立,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第十七条第一款也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不得倒车、逆行,不得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转弯。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和乘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切勿随意向车窗外丢弃垃圾。高速行车速度较快,若因抛物导致后方车辆紧急避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吸烟的驾驶员,更应提高警惕,切勿将烟头随意丢出车外。高速行驶中,驾驶员难以察觉前方飞来的烟头,一旦点燃车内或车上的易燃物品,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此外,昆磨高速公路玉溪段为典型的山岭、重丘路段,道路两侧树木茂密,随意丢弃烟头不仅可能引发车辆火灾,还可能造成森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