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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速光脚开车 一脚下去两万块没了

交通事故 2年前 (2023-07-02) 浏览 158

女子高速光脚开车

5月21日10时许,忠县刘女士驾驶手动挡轿车,从荣昌回忠县老家,后排坐着她父亲。当行驶到沪渝高速公路新立服务区附近,下着大雨,意外此时发生了。“整个车感觉飘了一下,我使劲把方向盘抓住,跟着踩了刹车!”刘女士说当时头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进行了上述操作。随后,轿车撞上中央护栏,调头横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和行车道上,车头被撞得面目全非。

重庆高速执法四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刚好巡逻至此,刘女士正光着脚淋着雨在应急车道上求助。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管控,做好远端安全提醒。

刘女士告诉执法人员,发生这起交通事故,是因为光着脚开车,加之下雨路滑积水,视野不清晰,在经过积水路段时处理方式不当。

为什么光脚开车?刘女士称出门时只穿了拖鞋,心想“穿拖鞋开车不安全,怕关键时刻扯拐,就光着脚一路从荣昌开到了忠县,哪想到还是出事了。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刘女士因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和路产受损,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预计损失2万余元,包括路产2000余元,车辆损失18000余元。

光脚开车不安全,原因就是光脚与穿鞋在踩油门与刹车时的力道感受不同,紧急状况下,可能会造成驾驶员较难判断油门或刹车踏板的踩踏深度。(来源:中国青年网)

对光脚开车怎么处罚

多名执法人员表示,“赤脚开车”在夏季执法过程中并不少见,很多驾驶员喜欢打拖鞋与凉鞋的擦边球,明明脚上穿的是有后跟的凉鞋,但往往把凉鞋当拖鞋穿。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三项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等情形和处罚没有做具体规定。

执法人员提醒驾驶员朋友,在交通道路行车期间,一定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光脚或穿拖鞋开车,不得在开车过程中接打手机或吸烟等,更不得边开车边观看车载视频。

目前云南省对于穿拖鞋或光脚开车,有明确细化的处罚措施,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七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对于穿拖鞋或光脚开车给予警告或者罚款100至15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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