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豪车司机不买商业险 宁愿自掏腰包修车为哪般?
百万豪车司机不买商业险
三峡大队民警告诉急着,10月16日上午11时许,省高警三峡大队民警接到施救公司报警称,在三峡翻坝高速联棚收费站匝道位置,一辆路虎越野车翻车了。
民警赶到时,只见一辆黑色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侧护坡位置翻了个底朝天,车头两侧轮毂损坏、轮胎脱离,同时车身部分位置变形严重,此外现场还停有一辆施救车和一辆过路报警车。见民警赶到,一名男子上前出示了驾驶证并说道,自己姓李,是事故车辆的驾驶员,也是车主,行车时爆胎导致车辆失控,于是自己握紧方向朝应急车道旁边的护坡撞去,谁知道将车开翻了。
询问过程中,李先生表示自己并未报警,仅通知了施救公司前来拖车,不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用来保险理赔。
李先生的回答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怀疑其本人或事故车存在重大违法。但经过一番查询比对,李先生的驾驶证和事故车辆的各项信息都是正常的,并且李先生并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对民警的质疑,李先生说道,因为自己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并未购买商业保险,因此走不了保险程序,所以没有报警。
现场人员感到更加不解,“这一看就是好车,不买保险出了事可怎么办”,李先生解释道,这辆车是路虎揽胜牌的越野车,前几年自己花费120万购买的,买车后就经常有朋友来借车,自己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想到“不买商业险”这么一招,只要有朋友来借车,就告知车辆并未购买商业险,考虑到行车风险太大,果然借车的人比之前少了很多。面对修车费用,李先生大概估算了一下,坦然的回答到“十几万吧”。
因该起事故为单方交通事故,无法启动交强险理赔程序,同时该起事故并未造成路产损失,且当事人及事故车辆也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因此按照当事人申请,交警在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后,并未介入处理,事故路虎车则由李先生自行联系维修。
什么是商业险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含义是指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自从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8日颁布、同年7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确立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法律地位,也为公开、公正、公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提供了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