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酒驾被查 拿女婿驾照冒充90后想蒙混过关
男子无证酒驾被查冒充90后
6月25日,湖北高速交警长阳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酒驾。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发现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男子解释,自己酒精过敏,但面对酒桌上的亲戚却不得不喝。民警在查验该男子驾驶证时,发现照片与本人不符。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当时的视频,民警:你几几年的啊?酒驾男子:90年的。民警:你90年的啊?酒驾男子:我在外面搞事,一天到黑在外面跑。面对民警的质询,该男子承认出示的是自己女婿的驾驶证。
酒驾、无证驾驶被处罚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此人只有摩托车驾驶证。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该男子作出罚款2220元、记25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中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