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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街头被撞司机逃逸 高中生英勇救助避免二次伤害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169

近日,在河南商丘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事故。一名70多岁的老人在街头被摩托车撞倒,肇事司机在事故后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便逃离现场。然而,幸运的是,两名路过的高中生杜宇聪和张航嘉及时出手相助,成功避免了老人被二次碾压的危险。

据监控画面显示,事故发生于上午8点48分左右。老人骑三轮车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刮倒,司机查看情况后迅速离开,导致老人独自躺在车流中,情况十分危急。杜宇聪和张航嘉见状,立即停车将老人扶至安全地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老人的儿子。在老人儿子赶到现场后,两名学生默默离开,未留下姓名。老人随后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胸椎骨折,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已无生命危险。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此次事件不仅展现了年轻人的正义与担当,也再次引发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关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对伤者进行救助,同时迅速报警。若因抢救伤者而移动现场,应做好标记,过往车辆和行人也应予以协助。

七旬老人街头被撞司机逃逸 高中生英勇救助避免二次伤害插图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将被推定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这表明,逃逸行为不仅会加重法律责任,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导致被害人无法及时获得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这一情形的认定往往涉及复杂的医疗、因果关系等证据,因此责任划分也较为严格。

少年强则国强,杜宇聪和张航嘉的善举值得全社会点赞。同时,也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切勿因一时逃避而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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