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女辅警与公交司机冲突事件引热议,任性行为需承担后果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7-08) 浏览 194

中国青年网讯:8月29日晚,一段引发广泛关注的视频在四川绵阳的朋友圈中大量传播。视频中,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将车辆停在道路中央,与被堵的公交车司机发生肢体冲突。有网友指出,打人女子系绵阳交警四大队辅警。对此,30日凌晨1时许,绵阳交警四大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确认涉事女辅警已被停岗处理。

通报中提到,8月29日晚,部分网友在社交平台上传播一段视频,内容为“两口子吵架,女的下车……”,并质疑视频中的女子是该大队辅警。接到相关情况后,交警四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小组进行核实,并作出如下通报:2017年8月28日20时许,该大队辅警唐某与男友在绵阳涪城路清真寺外发生口角。唐某因赌气下车前往街对面准备乘车离开,其男友担心她有危险,遂将车停在路中间,离开车辆去寻找唐某。此行为导致74路公交车通行受阻。

随后,唐某男友在将唐某找回后,与公交车司机发生争执,进而引发拉扯、推搡。起初,唐某试图劝解双方,保持冷静,但后期情绪失控,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城厢派出所处理。经调解,双方于当晚23时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协议。唐某男友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辖区交警大队依法处理。

女辅警与公交司机冲突事件引热议,任性行为需承担后果插图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大队关于辅警八小时外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交警四大队已决定对其予以停岗处理。大队表示,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民警及辅警八小时外行为的教育引导,切实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包括非法拦截或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响其正常运行,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可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