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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为避幼童冲入人行道致2死7伤,司机与家长均担责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7-14) 浏览 191

一、避让幼童轿车冲入人行道致2死7伤
12月20日下午14时许,重庆市黔江区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据黔江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当时一辆金色轿车在城西加油站附近缓慢行驶,突然一名幼童从人行道冲入马路中央。为避让该幼童,驾驶员李某急打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冲入人行道,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的惨剧。事故发生后,李某已被交巡警控制,目前正接受调查处理。现场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街道车流较少,车辆行驶缓慢,但幼童的突然出现使司机措手不及,最终引发悲剧。目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澎湃新闻)

二、司机与家长均需担责
尽管司机李某的初衷是为了避让幼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但此次事故的发生仍令人痛心。从目前情况看,事故并非由任何一方故意造成,幼童的突然闯入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因此事件更倾向于被认定为意外事故。根据法律定义,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虽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不能抗拒或无法预见的原因引发,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轿车为避幼童冲入人行道致2死7伤,司机与家长均担责插图

在此次事件中,涉事司机李某因操作不当,成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同时,幼童的监护人(家长)也存在看护不到位的过错,未能有效防止孩子进入危险区域,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负有保障子女安全的义务。因此,司机与幼童家长在事故中均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将依据调查结果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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