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乘坐公交遇事故可获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详解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7-15) 浏览 153

如果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遭遇交通事故,且事故原因无法归咎于乘客本人,那么乘客是否有权获得赔偿?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以下通过一起典型案例进行解析。

案情介绍:王先生在乘坐某公交公司所属的公交车外出时,车辆在某公司门前与该公司的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包括王先生在内的多名乘客受伤。王先生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其后续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万余元。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太师屯法庭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某公交公司应赔偿王先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648元。

原告王先生诉称,事故发生时他正乘坐被告的公交车,车辆在途经某公司大门时与该公司大货车发生接触,导致其受伤。受伤后,他被送往密云县医院治疗,留观5天,相关治疗费用由其先行垫付。因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未能与公交公司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被告某公交公司辩称,事故发生时王先生确实在其公交车上,但事故系由第三方责任造成。公司已先行支付王先生医疗费7398.2元、护理费1200元及交通费20元,现同意在合理范围内赔偿其其他损失。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王先生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鉴于被告认可王先生所述的受伤经过及部分损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解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1.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及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确定。若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赔偿义务人需承担举证责任。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可与已发生费用一并赔偿。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收入超过纳税标准的,需提供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期限一般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若因残疾无法恢复,可按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定残后的护理,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及是否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确定护理级别。通常为一人护理,除非有医嘱证明需多人护理。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应以正式票据为凭,票据需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建议在票据上注明相关用途,以便法院认定。

5. **住宿费**:指受害人或其处理交通事故的亲属在诊疗、转院或处理事故相关事宜过程中产生的住宿费用,赔偿义务人应按一定标准予以赔偿。但需注意,住宿费不包括住院期间的床位费用。

6.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若受害人需到外地治疗且无法住院,其实际发生的合理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应予以赔偿。

7. **营养费**:指受害人因治疗需要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费用。是否需要营养补充,应由医疗机构或法医出具意见。营养费的金额应根据实际需要酌情确定。

8.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受害人因伤残未减少实际收入,或伤残等级较轻但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可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该赔偿标准区分城镇与农村户籍,法院在审理时对户籍信息审查严格,需提供相关证据以确认是否适用城镇标准。

9.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若伤情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费用。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也应根据配制机构的建议确定。

10.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至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包括受害人依法应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属。若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仅需赔偿受害人应负担的部分。多个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2. **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同样,该赔偿标准区分城镇与农村户籍,法院会严格审查相关证据以确定适用标准。

**注**:所有赔偿标准均以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为依据,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以及职工平均工资等。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