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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赶考途中被垃圾车碾轧身亡 肇事司机已被抓获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7-30) 浏览 208

近日,郑州连云路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据大河网报道,一名高二女生小圆(化名)在赶考途中不慎跌倒,随后被一辆右转的垃圾清运车碾轧,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未停留,直接驶离现场,只留下一滩血迹和尚未食用的早餐。

现场目击者张先生表示,事发时间为昨日清晨6点多,当时女孩正在斑马线上小跑追赶公交车,突然跌倒,恰巧被右转的垃圾清运车撞上。事故发生后,有热心市民立即拨打110和120报警,但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女孩已无生命体征。女孩的母亲随后赶到,情绪崩溃,痛哭失声。她透露,小圆今年16岁,就读于郑州陇海路一所中学,当天本应参加学校考试,却因这场意外戛然而止。

据事故现场附近商店的监控显示,事发前一辆公交车刚刚通过该路口,女孩在追赶过程中不慎跌倒,随后被右转的垃圾清运车碾压。目前,肇事车辆和司机已被交巡警三大队找到,是否涉及肇事逃逸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我国刑法,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属于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该罪的主体不仅限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人员,还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或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刑法规定,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肇事后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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