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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被终止合同是否违法?法院判决解析与赔偿金计算

劳动纠纷 2年前 (2023-09-30) 浏览 173

案情简介:张某在某连锁超市公司工作长达十年。2016年3月3日,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对此决定不满,多次交涉未果后,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庭审过程中,张某主张其于2004年入职该公司,截至2016年3月3日已连续工作满十年,公司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连锁超市公司则称双方仅签订过一次书面劳动合同,即2011年3月4日签订的五年期固定期限合同。张某提供了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及公司出具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显示公司自2004年2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且《终止合同通知书》中注明张某的累计工作年限为12年。法院判决:认定某连锁超市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裁决公司应向张某支付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律师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的情形,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尽管某连锁超市公司声称仅签订过一次书面劳动合同,但其出具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明确显示认可张某的工作年限为12年,而张某提供的社会保险记录也进一步证明其在该公司工作已满十年。因此,公司无权在合同期满后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违法终止的法律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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