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不给付工资 怎么办?
案情简介:请求支付工资
李某自2016年10月8日起在东方红煤矿带领以上工人,以及铲车、运输车、锚杆机等设备,搞二氧化碳爆破试验生产,期间产生工人工资、机械费用51754元,10月29日结束,以上工人工资机械费用至今未付。故全体劳动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支付金某等人2016年10月份工人劳动报酬51754元。
法院判决:一、李某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人民币共计31174.40元。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给李某提供劳务,李某理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故对劳动者要求李某支付工资报酬及机械雇用款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李某已经预先支付劳动者的借款及饭钱应当在给付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
律师说法: 包工头不给付工资 怎么办?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的赔偿要优先清偿。
也可以向包工头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工资。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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