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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滑倒受伤是否算工伤?工伤认定范围详解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09) 浏览 204

刘某在下班途中因雨雪天气路滑不慎摔倒,导致骨折。他认为自己是在下班路上受伤,应当申报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与视同工伤在待遇标准上基本一致,但其中因旧伤复发而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职工,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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