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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是否应该补偿?

劳动纠纷 2年前 (2023-06-18) 浏览 160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吴先生是某中学的一名门卫,4年前应聘到该学校,一直负责看大门的工作。武先生与学校之间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最后这次到2015年2月10日到期。目前,学校领导已经明确表示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且届时也不支付离职补偿金?为此吴先生想申请劳动仲裁来要经济补偿金。

单位是否应该补偿

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合同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依据第4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单位单方面原因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只有一种情况,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是用人单位要和你续签合同,合同条件没变或提高了,你自己不愿续签,这样用人单位才不用赔偿。除这种情形外,合同到期而单位不续签的,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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