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限酬令发布,演员片酬是否合理引发热议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以及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电视剧中所有演员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的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则应不低于总片酬的30%。若出现超出规定的情况,制作方需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备。
发布“限酬令”的核心在于强化监管。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使其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红线。对于拒不执行者,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形成不敢违规、不愿违规的氛围,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当前,国内演员的片酬水平明显偏高。与日韩及好莱坞明星片酬通常占电影总预算的20%至30%相比,我国当红演员的片酬已超过电影制作成本的50%。例如,近期播出的电视剧《如懿传》中,两位主演的片酬合计高达1.5亿元,堪称天价。明星片酬从最低2500万元到最高超过1亿元不等,呈现爆炸式增长。过去三十年间,演员片酬涨幅超过5000倍,而科学家、教授及各类劳动者的收入涨幅则相对有限。
演员片酬的高企,虽是市场作用的结果,但已对影视作品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目前,电影促进法草案尚未对演员片酬作出明确规定,亟需在法律层面设定刚性红线,引导制片人、导演和演员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更加注重故事内容、表演水平和制作质量。若因特殊原因突破这一红线,也应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如提高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比例,或加强监督与惩罚措施,以确保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