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员工能否被辞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解析
李全生与某锅炉厂于2004年6月签订了一份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10月,李全生因患急性肺炎住院治疗,2005年2月痊愈出院。出院后,他拒绝返回锅炉厂上班,而是通过熟人从医院开具病假条,以患病为由向单位申请病假。实际上,李全生并未真正患病,而是在外帮助某个体商贩从事服装买卖。锅炉厂在核实情况后发现李全生的请假行为纯属虚构,随即对其发出警告,并要求其立即返回岗位上班。然而,李全生对此置之不理。2005年4月,锅炉厂决定停发其工资。2005年10月,李全生回到工厂上班,但锅炉厂于2006年6月正式作出决定,解除与李全生的劳动合同。李全生对此不服,认为自己因患病有权休病假,锅炉厂无权因此解除合同,遂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公正裁决。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 **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第1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间,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双方相互了解、考察的阶段,劳动关系尚处于不完全确定的状态。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通常会从思想品质、工作能力、知识水平、身体状况等多个方面对劳动者进行评估,以判断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劳动者在这些方面未能达到用人单位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因劳动者违纪或违法而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损害生产、工作秩序;
–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原材料浪费或经济损失;
– 服务态度恶劣,经常与顾客发生争执或损害消费者利益;
–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 有贪污、盗窃、赌博等行为,但未达到刑事处罚的程度;
– 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 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对于上述违纪行为,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无改正,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职工进行除名或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