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老爹20年攒5万替儿还债 如何防止债务清偿诉讼时效过期
儿子欠乡亲几万元,老父决心代儿还债
1993年,王曰申儿子王会武经营一家面粉厂,当时乡亲们都将麦子存入面粉厂,并办理可随时支取面粉的面本。“当年面粉涨价厉害,由最初0.35元涨到1元。”王曰申说,因儿子经营不善面粉厂在1994年倒闭,欠150多位乡亲的存粮款3万多元。
为了还上乡亲们的存粮款,身背债务的王会武到外地打工,因过度劳累加上压力较大,王会武落下一身病,打工收入仅能勉强支付医药费。
“欠乡亲们这么多钱,不能不还啊。”王曰申说,当年的这笔欠款成了他的心病,每次看到孩子记的欠款,心里都很不舒服,总感觉亏欠乡亲们。他说:“大家都是农民,种地得点粮食都是血汗换来的,出于信任才把粮食存到面粉厂,因自己经营不善,不能让乡亲们来承担这个损失。这样咱心里不安啊。”就这样,已经50多岁的王曰申重新干起了体力活,目的只有一个,挣钱还债。
用了20年,他攒下近5万元主动还债
据王曰申回忆,他干过多种工作,曾在镇工地上烧过石灰,几百斤的一块石头要用锤敲碎后再送到窑里烧,一天最多时能拿到10元,“一天下来累得腰酸背痛,有时手都抬不起来,好在那时身体恢复得快”。
随后,王曰申又到一家企业做配料,扛起100斤的淀粉袋倒进混合池内,一天最多能挣8元。就这样,王曰申一直坚持着,“那时虽累,但从未想过放弃,只有一个想法,攒够钱还乡亲们的欠款。”王曰申说。
这样的重体力活,王曰申坚持干了20年,更是省吃俭用了20年。连日常最喜欢喝的羊肉汤,偶尔买一碗最便宜的拿回家,兑上开水和老伴一起解解馋。
终于在2014年5月初,王曰申攒了近5万元,按照1993年麦子每斤0.35元的价格,能把150多位乡亲的欠款还上,他主动到村委会提出要还钱。“当时麦价一直在涨,到1994年麦价已涨到1元左右,他担心乡亲们不愿接受这个价格,经协商最终确定按0.7元的价格还钱,共计还款5.3万元。”伊滨区诸葛镇道湛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王永杰说:“我参与了协调,很多人根本没想到他会替儿子还上这笔钱。”
还款感动乡亲,大多都忘了这件事
2014年6月,王曰申在村委会门前及周边十多处贴上还款通知:当年我儿面粉厂倒闭,欠乡亲们不少粮食,粮食都是大家用血汗换来的,作为父亲我愧对父老乡亲,现在我筹来钱了,请大家前来领取……
“有的欠几十元,最多的欠1000多元,大部分乡亲已忘了这事,但我手里有账本,会挨家挨户还上。”王曰申说,还钱时他很感动,有的直接说不要了,他硬塞给对方;有的手里还有粮本,当面撕了。还完所有欠款,他说“很心安”。
社区居民马灵欣说:“当时我领了130多元,回家的路上,心里不知是难受还是感动,出苦力攒下的钱让我不忍心拿,但又不能拒绝他的执着。”
王曰申今年已75岁,他说:“现在走到街上,也会主动跟乡亲们打招呼,晚上睡觉也踏实多了,心里不再去想这件事了。”
如何防止债务清偿诉讼时效过期
诚信老爹出于内心的诚信和责任20年间多方打工攒钱自愿清偿村民们大多已经遗忘的欠债,成为了一段佳话。这是遇到了诚信的债务人,不论时间过了多久都会如数清偿自己所欠之债,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个债务人都像诚信老爹这样自觉自律,不靠债主催债主动积极还款,那这时,债权人该如何防止债务清偿诉讼时效过期呢?
我国《民法通则》对债务清偿规定了诉讼时效。如果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债权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将承担驳回诉讼请求等败诉的后果。但你是否注意到,《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有鉴于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可以采取下面10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二、与债务人对账
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三、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
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找第三人证明
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保留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六、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七、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八、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
九、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