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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晒证据遭P图质疑 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解析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8-13) 浏览 164

9月21日上午,薛之谦发布了一组证据图片,回应此前李雨桐的爆料。然而,这些图片随即被部分网友质疑存在PS痕迹,真实性存疑。对此,薛之谦迅速作出回应,他在最新微博中晒出之前所用证据的高清版本,并表示:“不要拿P图说事,转移视线。所有截图均来自原始数据。本人已明确表态,愿意为所有证据承担法律责任。请当事人来质疑,其他人请围观当事人(建议向造谣、想混淆视听、想攻击我的人,过了今天再约,因为过了今天我就不会再回应此事了)”。

此前,有网友对薛之谦在回应中展示的聊天记录提出质疑,认为他并未将所有证据图片和聊天截图单独列出,且清晰度不足,难以辨认。部分网友基于PS技术及细节分析,推测这些证据可能存在被伪造的情况。

关于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虽然作为普通公众难以判断薛之谦是否涉及P图造假,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证据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伪造证据是指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包括模仿真实证据、凭空捏造,或对真实证据进行篡改,使其失去或减弱证明力。此类行为既可能出现在民事诉讼中,也可能出现在刑事诉讼中。

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他人如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款的适用取决于伪证是否影响案件事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故意程度及动机、行为人是否具备正常心智,以及是否及时自首悔改等因素。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伪证者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权益,一旦真相大白,便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薛之谦晒证据遭P图质疑 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解析插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条也明确指出,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若存在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或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处理。

在刑事诉讼中,《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同样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该条款的法律外延广泛,几乎具有开放性,旨在最大程度维护社会的诚信、公平与正义,这与中国法院网所倡导的公平、民主、自由、进步的价值观是一致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凡是伪造证据的,无论属于哪一方,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36条规定,若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依法处理;第68条和第115条则强调,询问证人时应告知其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明确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法律责任;第41条还规定,公安机关在发现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时,可依法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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