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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传要诚信 虚假宣传要赔偿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09-28) 浏览 161

案例简介:网络宣传与产品性能严重不符,消费者将其告上法庭

2016年3月5日,小王在天猫商城开设的“菊花台旗舰店”购买了5盒单价为98元/盒的“新鲜水果泰国婆罗米亚芒果”,每盒水果的重量为六斤,共30斤;购买了2盒单价为180元/盒的“鲜进口新西兰佳黄心黄肉奇异果”,每盒15个,共30个,共计付款840元。其中奇异果货款355.76元。在该该店商品页面宣传奇异果能提高机体免疫力,抑制致癌物质,降低血糖及血脂,抑制体重、血清胆固醇的上升,具有抗辐射、抗氧化、抗自由基,等抗衰老、美容养颜的作用,能保肝解毒,××,××后的肝功能恢复及日常的保健,对增进肠胃蠕动,加强消化能力也有显著的功效。宣传芒果时,宣称泰国总理访华的伴手礼就是婆罗门米亚芒果。收到商品后,小王经农业研究所的朋友告知才知受骗,遂将菊花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上述案情属实,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厦门菊花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原告冯慧亮人民币1067.28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说法:虚假宣传应当赔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预防、治疗功能。本案中,被告对天猫网上销售奇异果的介绍含有抑制致癌物质,降低血糖及血脂,抑制体重、血清胆固醇的上升……的内容,实属违法,并且其并不含有以上功能属于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小王误信其有以上功能购买,被告构成欺诈。因此,被告应支付小王价款三倍赔偿金。

以上为网络虚假宣传问题的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欢迎致电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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