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债二百万无力偿还,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法律详解
2012年2月20日,吴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吴某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借款期限为8个月,月利率为2.6%。合同规定张某需按月支付利息,并在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200万元。若张某未能按约还款,吴某不仅有权要求其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还可要求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此外,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借款合同》和《借据》上签字盖章,承诺对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同签订当日,吴某通过转账方式向张某支付了200万元借款,张某也随即出具了借据,确认已收到该款项。
然而,合同签订后,吴某未收到任何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及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仍未偿还本金及利息,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婚前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因为婚前双方尚未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婚内约定为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某些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但此类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无效。即便有此约定,也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否则仍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3. **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进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其个人债务,除非夫妻双方明确约定为共同债务。
4. **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人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擅自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的第三人,所形成的债务应视为其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5. **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导致他人损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关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
6. **管理或增值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进行管理或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不享有相关权益,也不承担债务责任。
7. **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共同财产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若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外担保,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若以共同财产担保,需经另一方同意,否则该担保行为无效,债务仍由举债一方单独承担。
8. **因恶习或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如赌博、嫖娼、吸毒等行为所导致的债务,通常视为个人债务。但如果债务是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而第三人不知情,仍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不过,无论是否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夫妻内部,该债务仍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