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欲以单位借款拒还债,个人借债能否赖掉?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06-20) 浏览 157

欲以单位借款拒还债

原告王某称,2010年5月25日,被告张某向原告王某借款十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并由被告书写十万元的欠条一份。到期后,被告偿还了部分借款和利息,尚欠六万五千元借款没有偿还。被告张前宝又重新书写六万五千元的欠条一份,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偿还。被告张某辩称,原告向被告账户存汇的十万元,被告给原告打的十万元欠条,此款不是被告向原告借的款,而是原告代表钢筋公司向其所在公司交的保证金。该款在原告公司钢筋到位后,由其所在公司全额返还了,被告为此收回了该欠条。被告打给原告的六万五千元欠条是2011年1月原告带班的钢筋工工资款,该款应由其所在公司支付给原告。

个人借债能否赖掉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欠原告王某六万五千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理应偿还,原告诉求被告偿还欠款于法有据,给予支持。被告辩称给原告先后出具的欠条是职务行为,不应由其个人承担,因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王某欠款六万五千万元。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