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新型盗刷案曝光,POS机成犯罪工具,消费者如何防范?
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一起利用POS机实施新型盗刷的案件。据报道,今年3月1日至6日,江苏省宿迁市警方接连接到群众报案,称银行卡遭盗刷。经过调查,发现短短六天内,共有8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2万多元。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在瑞银信、乐富、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了300多台POS机,用于盗取银行卡信息并进行非法交易。最终,警方共抓获洪某某、贡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案件涉及全国18个省市,共计200多起,其中单笔最大盗刷金额达91万元。
为何此类盗刷行为屡屡得手?办案人员指出,部分POS机存在技术漏洞,按照安全规范,POS机应具备“拆机即毁”功能,以防止被非法改装或用于盗刷。然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贡某、廖某某所购买的联迪E550型POS机却未具备该功能,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此外,尽管第三方支付机构有规定要求特约商户在入网前严格审核相关证件,但在本案中,这些规定被严重忽视,形同虚设。
据警方通报,在查获的洪某某电脑中,发现了大量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这些照片被用于非法办理POS机。拉卡拉方面在接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后回应称,涉案的300多台终端中,仅有一台与该公司有关,累计交易114笔,均为100元以下的小额借记卡交易,总金额为9420.6元,占全部涉案金额的不到0.1%。拉卡拉强调,该公司并非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通道,而是用于测试银行密码的工具。案发后,拉卡拉已第一时间关闭相关终端的银行卡交易功能,并将涉事商户信息纳入黑名单库,同时向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报送,防止其重新入网。此外,公司也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汇报。

针对此类新型诈骗手段,法邦网律师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其并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也未明知他人犯罪而提供帮助。但若存在过错,应在民事责任范围内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受害者而言,维权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开通第三方支付时的协议、资金转移记录以及刑事判决书等,以证明自身权益受损。
为有效防范此类事件,律师建议:一方面,消费者应加强支付知识的学习,了解相关支付规定和政策;另一方面,要警惕非法交易,不贪图小利而参与违法金融活动。只有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监管,才能有效遏制此类新型盗刷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