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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三岁娃出走 儿童失踪不用等24小时报警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07-16) 浏览 143

幼儿园三岁娃出走

“要不是你们将孩子送回来,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是太感谢警察同志了……”1月9日,荻海派出所的民警将一名出走的三岁女童送回幼儿园时,该园老师激动地说。当日12时30分,当地一位村民急匆匆地走进荻海派出所,怀里抱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村民告诉值班的所长李文学,她见到这个孩子一个人在路上走,很不安全,问她是哪家孩子她又不说,只好将她抱来派出所交给民警处理。

在派出所里,小女孩一言不发,面对民警的提问就是不开口,问多几次,小女孩就放声大哭。没办法,民警只好从小女孩身上找线索。通过小女孩穿的校服,民警见到了一个幼儿园的标识,上面印着某国际教育集团字样。于是,民警带着小女孩到辖区的几间幼儿园寻找。当民警带着小女孩到附近的一家幼儿园询问时,幼儿园的老师跑了出来。老师告诉民警她们正焦急地寻找这个孩子,没想到孩子跑了出去。民警问小女孩是不是在这间幼儿园上学时,小女孩躲到民警身后点点头。

原来,走失的小女孩叫黄某,今年三岁,是该幼儿园小班的学生,当天中午吃午饭时,小女孩吃得比较慢,老师说了她几句,小女孩很不开心,见老师收拾其他孩子的餐具出去时,就走出课室,见大门没锁就径直离开幼儿园。(新闻来源:北青网)

儿童失踪不用等24小时报警

相信许多人对于去年热映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记忆犹新,影片中,父亲发现孩子丢失,到派出所报案,对方却以“不到24小时不能立案”为由拒绝了他,从而错失了找回孩子的最佳时机。很多观众看后心里产生疑问:孩子丢了难道要等24小时之后才能报案吗?如果是这样,要真是犯罪的话,岂不是给了犯罪分子充足的时间?而观看影片的很多家长,皆不清楚孩子走失后要第一时间报警。不仅是观影家长,很多市民对于孩子走丢后是否需要等24小时才能报案的问题也并不十分清楚。

为明确立案制度,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2010年由公安部牵头,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简单地说,就是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因此,如果孩子失踪,家长应当立即联系警方,不用等24小时,以免延误寻找孩子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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