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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饭局后猝死 酒桌上的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07-16) 浏览 137

研究生饭局后猝死

“家味道”餐馆就在江苏大学对面,距学校东门110米,步行仅需两分钟。1月15日晚,江苏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的师生近50人在此聚餐。吃完饭回宿舍后,研究生史国平倒地“出事”。

根据江苏大学发布的文件,该校学生自2017年1月14日起放假,教职工自1月16日起放假。史国平参加的聚餐,恰在放假前后。饭局从18时左右开始,到22时许散场。18时许,史国平在微信中跟女友说,这次聚餐可能要喝很多酒:“今天哪有机会吃,就是喝,坐在老板那一桌。”

史的家属介绍,史国平1991年生,是家里的独子,自小成绩优异,本科就读于安徽的一所高校,2014年,他考上位于老家镇江市的江苏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即将在2017年夏天毕业。而就在一个多月前,他被保送为该校2017年的博士生。

史国平微信中提到的“老板”,是他的朱姓导师。“他们学生叫导师都喊老板。”史的家属说。而这次饭局的组织者,正是导师朱某,朱为江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记者获得的菜单显示,这次聚餐的结账时间为1月15日22时零3分,共消费5630元。师生们使用餐具50套,点了26样菜品,喝了18瓶酒。酒共计消费2274元,包括5瓶单价18元的一品苏黄养生态,13瓶单价168元的海之蓝(42度490ml)。其中,海之蓝点了14瓶,结账时退了1瓶。

记者了解到,喝酒的主要是男生和老师,参加饭局的也有女生,男女比例不详。家属推测,史国平可能喝了六七两白酒。(新闻来源:新华网)

酒桌上的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年,喝酒导致死亡的报道屡见不鲜,可是,您知道吗?在酒桌上有以下行为,您不仅可能失去亲人朋友,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

第四种是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种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种是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出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各种饭局聚会接踵而来,亲人朋友欢聚一堂,难免都要喝点才有气氛。但酒是好酒,宴是好宴,但喝酒有风险,劝酒须谨慎。仅以此文给大家提个醒,适度适当饮酒,避免引官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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