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拔罐背部着火致二度烧伤 谁来为此负责?
女子美容院拔罐竟致背部着火
中国网讯,霍女士是绵阳涪城区人,今年47岁。2月21日上午,在绵阳市中心医院烧伤科,趴在病床上的她向记者回忆了当时惊险的一幕。2月14日,感觉肩膀不舒服,想着自己在一家美容馆还有两次拔罐治疗没使用,吃完午饭后,霍女士便来到了位于绵阳市安昌路的贝纳利莎美容纤体馆。“今年1月19日,我第一次到美容馆去拔罐,交了200块钱,可以拔罐4次。”第一次拔罐后,霍女士感觉还不错,交钱后于1月23日再次拔罐治疗。她告诉记者,2月14日下午3点20分左右,她趴在美容馆的床上准备拔罐。“每一次拔罐的技师都不同,所以当时派来的技师是第一次给她做拔罐。”霍女士回忆说,流程和平时没什么区别,她便脱去上衣安心趴在了床上。十分钟过去,迷迷糊糊的霍女士忽然感觉背后一阵灼热的刺痛……“我扭过头,看到后背上冒着蓝色的火焰,非常疼,就大声问技师怎么回事。”谈及事发情景,霍女士心悸不已,她回忆称,技师回答她“酒精点燃了,我去找湿毛巾”,“看到技师出去,我当时痛得滚动起来,翻下床去。”
翻身下床自救送医诊断二度烧伤
霍女士说,下床后,她在地上滚动起来,火罐也被自己压碎,玻璃渣刺进背里,“全靠自己在地上滚,才把火熄灭掉。”随后,赶回来的技师和同事把霍女士扶到另外的房间,进行了简单的处理治疗。“我当时也懵了,想着出去拿湿毛巾来灭火。”胡玉(化名)是当时给霍女士做拔罐的技师,她证实了霍女士的说法,表示自己做了3年多拔罐技师,从未失误。造成客人被烧伤,皆因同事拿来的一支火罐。“考虑到霍女士肩膀不舒服,我就叫同事多拿来一个火罐增加治疗强度,没想到消毒的火罐上有酒精。”胡玉称,她没注意到这一点,才造成了这次事故。烧伤科王医生告诉记者,霍女士是背部、右侧胸壁、右上臂4%Ⅱ度烧伤,“这种程度的病情,一般情况下花费6000元,2周就可以出院。”
谁来为霍女士的意外受伤负责
送医后,霍女士被诊断为4%Ⅱ度烧伤。在入院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方面,这家名为贝纳利莎的美容纤体馆和伤者家属各执一词,互不让步。伤者家属称一定要讨个说法,美容院则请了律师,表示一切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于美容院一直推诿,负责人迟迟不愿意出面解决,邹女士夫妇愤怒不已。“17号早上医生开单让办理入院,美容院一直推脱,到下午5点才入院。”邹女士称,对于自己提出请专业护工照顾母亲的要求,美容院也一再拒绝,表示由拔罐技师处理即可。
霍女士到贝纳利莎的美容纤体馆交钱消费,属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同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霍女士可以向拔罐技师和美容院索赔,技师和美容院不得推卸责任。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