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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捡500万,什么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07-31) 浏览 135

快递小哥捡500万

根据百家号,4月8日,“长沙快递小哥谭慧捡到500万现金后报警,被2名‘特警’开破面包车领走,之后杳无音信,钱到底去哪了”的报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更吊诡的是,报道中提到,“记者电话询问了110的接线人员。但是结果是110查不到谭慧当天的报警记录,也没有派过警察出警。但谭慧坚持自己没有撒谎,他表示当时也确实有两名穿制服的男子来过现场。”

快递小哥捡500万,什么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插图

快递小哥事件随后引发社会关注,随后长沙警方马上介入调查,经警方查明,快递小哥于2017年2月18日中午,违法行为人快递小哥谭慧在雨花区万芙路长安郡小区前马路边捡到现金1000元,却向其堂哥谭某胜及快递公司负责人谎称捡到500万元,报警后警方到现场处理,将钱归还了失主,失主给了快递小哥1000元感谢费。在随后媒体找其采访过程中,快递小哥继续编造谎言,致使其编造的谎言在互联网广泛传播,造成人们极大的关注和各种猜疑,扰乱了公共秩序。

之后4.9日长沙公安局雨花分局根据治安管理法条例规定对快递小哥谭慧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什么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它主要以衡平理念为理论基础,正如古罗马法学家认为,任何人取得财产或者金钱利益,应当有正当根据和合法原因,凡无正当根据和合法原因而取得财产或者金钱利益,致使他人蒙受损失的,他人有权诉请返还。后世著作概括罗马法的这一精神,称其为“不当得利”。

尽管不当得利制度起源于罗马,但系统完整的不当得利制度却是诞生在德国。由于德国奉行物权行为理论,原因关系无效时也不影响物权变动,使出让物权方非常不利,所以在德国民法典第二草案债的关系中专门设立不当得利制度,用来救济物权出让人。事实上,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立法,法律行为无效时,受让方不能取得所有权并不意味着其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因为,受让人往往基于无效行为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而占有本身也是一种利益,取得占有就是取得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发生占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是审判实务直接可以操作的依据,学术界通常分为二种学说:一种是三要件说,另一种是四要件说。主张三要件说者认为不当得利须一方受有利益;致他人受有损害;无法律上之原因。英美法依据判例所确立起来的不当得利也需符合三个要件:一方获利;获利是基于他方受损;受益人继续保有该利益是不正当的。

四要件说则为1、受有利益;2、致他方受损害;3、受利益与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关系;4、无法律上的原因。尽管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并没有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做出明确规定,但通过对该条文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立法者是赞同四要件学说的。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合同上的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都存在着相似性,如果采用三要件学说,在某些情形下,是很难进行区分的,而四要件说阐述得比较精细,具有实践上可操作性。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不同

第一,立法宗旨不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制度具有衡平功能,旨在矫正欠缺法律关系的财产利益转移,取除受益人无法律原因上的利益,借以保护财产利益的正当归属。而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制度的设立,旨在回复物权的圆满状态而实现对物权的保护。

第二,请求权的性质不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而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

第三,权利构成要件不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成立要件是:1、必须有一方获得利益。2、必须有另一方的损失。3、一方受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受益方获得利益必须没有合法根据。而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所有权返还请求权的权利主体应当是对物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2、所有权返还请求权行使的对方应是无权占有人。

第四,请求内容不同。前者是要求相对人返还其获得的不当利益,而后者是要求相对人返还原物及其孳息。

第五,举证责任负担不同。前者不仅要证明自己存在损失,无权占有人获取利益,还要证明损失与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后者只须证明请求权是所有权人,而相对人是无权占有即可;

第六,适用诉讼时效不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适用普通的二年时效,而后者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仅仅对遗失物返还诉讼时效规定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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