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误捐1.7万元给公益项目,为何最终能成功退款?
中国新闻网讯,5月3日,江苏宿迁的刘先生将手机借给朋友家一名8岁儿童使用,该儿童在无意中通过“微信钱包”将刘先生银行卡内的1.7万元误捐至“抗战老兵关怀计划”公益项目。刘先生随后联系腾讯客服,起初客服表示可以退款,但十几天后又称无法退款,因为中国扶贫基金会已将款项转走。
对此,中国扶贫基金会回应称,若因系统故障导致误捐,他们将予以退还;但若确为未成年人误操作,则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该笔款项将无法退回。根据基金会6月4日公布的核查结果,5月4日,基金会客服接到刘先生电话,称其孩子误操作导致1.7万元被捐赠。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公益性捐赠原则上不可撤销,但若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非本人意愿的捐赠,可依法申请退款。
基金会工作人员随即告知刘先生退款所需材料,并于当天下午收到相关证明。随后,基金会与项目执行方、捐赠平台及支付平台进行核实,并于5月15日启动退款流程。然而,在审核过程中,基金会发现刘先生未能提供充分的支付异常证明以及孩子误捐的相关证据,因此要求其补充材料。
6月1日,基金会互联网捐赠负责人主动联系刘先生,再次说明退款要求和流程。刘先生随后提交了新的证明材料。鉴于材料补充完整且刘先生对事件的描述详细,基金会最终通过了退款申请。6月2日11点59分13秒,1.7万元已通过原路退回至刘先生账户,并于14点13分获得刘先生的确认。
中国扶贫基金会指出,此次误捐并非个例。近两个月内,基金会共处理了4笔退款申请,其中2笔为系统异常导致的误捐,1笔为精神病人误捐,1笔为账号密码被盗后误捐。对于上述情况,基金会均在捐赠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予以退款,如系统异常证明、精神病鉴定证明及公安立案证明等。

基金会强调,在处理此类退款申请时,始终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若能确认为误捐,一般予以退款;二是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确保误捐事实清楚,以维护公益捐赠的严肃性。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一条规定,公益捐赠涉及三方当事人: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自然人作为捐赠人时,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其捐赠行为需经监护人同意,并以自愿为前提。
该法第九条规定,捐赠人可选择符合其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所捐赠的财产必须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因此,本案中8岁儿童使用他人银行卡进行捐赠,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其捐赠效力存在争议。
此外,《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若赠与人未履行捐赠义务,受赠人有权要求其交付。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要求捐赠人应履行捐赠协议。由于公益捐赠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法律对其撤销设定了严格限制,与普通赠与行为存在显著区别。若捐赠人通过公众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特定金额,该承诺即构成有效捐赠协议,受赠人有权依法要求其履行。若受赠人未积极行使该权利,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公益捐赠所承载的不仅是个人意愿,更是对社会公众利益的承诺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