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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 或侵犯孩子受教育权(图)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04) 浏览 133

不要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   或侵犯孩子受教育权(图)插图

不要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

不要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其实这个提法是在2011年,现在又被拿出来,可见这句话的杀伤力。这应该是史上最脑残的政协提案了。

2011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无党派联组的分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馆馆长王平语出惊人,“我们也不要鼓励我们农村的孩子去上大学,因为一旦农村孩子读了大学,就回不到自己的家乡,回不去自己的家乡就是一个悲剧”。农村孩子的教育问题仍让人关注,农村孩子的2013年重点高校录取27.8万名农村户籍学生,比2013年增长了8.5%。教育部长袁贵仁说,今年在此基础上增加10%以上,就是2.8万人。

或侵犯孩子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它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学费;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外界因素干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等。(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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