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起诉站票坐票同价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图)
导读:
市民起诉站票坐票同价,试图让铁路公司返还多收取的票款,类似的起诉案件,各地区的法院都有曾受理过,不出什么意外状况的话肯定是铁路公司胜诉,即使是官司打赢了,票价依然会维持不变,在铁路公司看来,站票和坐票始终是一个价格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就不是这个道理了,那么,站票和坐票一个价格合理吗?
事件回顾:
市民起诉站票坐票同价
今年1月8日,雷闯及其朋友晓盐在12306网站购得一张K9004次由深圳站出发到韶关东的无座火车票,每张票价为85.5元。从深圳站上车后,车厢里已经挤满了人,在4个多小时的旅途中,雷闯和晓盐带着行李一直站到了韶关东站。
雷闯称,同一趟车,广深铁路公司提供的硬卧和硬座票因休息平台不同而有113元差价,但85.5元,“广深铁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钱,却没有提供座位,明显不合理,也不公平。”
昨日下午,雷闯和晓盐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前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铁路公司将其购买的K9004次无座火车票(从深圳站到韶关东站)的价格由85.5元变更为42.75元,并返还多收取的42.75元票款,同时由铁路公司承担诉讼费用。(来源:人民网)
法邦时评:
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从公平的角度去看的话,站票和坐票如果是一个价格的话,确实是显示公平的,购买到站票的乘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网友评议(来源:新浪微博)
铁道部最终不会妥协的
@憨大王:#市民起诉站票坐票同价# 别再争论站票坐票同不同价的问题了!就算最终铁道妥协不同价,结果一定是站票不变,坐票涨价啊!
@黎强:市民起诉“站票坐票同价”,市民必定败诉无疑。首先,票价是依据原铁道部的规定制定的,广深铁路并无违规行为;其次,起诉时引用合同法和消法中的条款均属于撤销权条款,撤销权的法律后果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行政处罚不适用),半价的要求无计算依据,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独酌独醉:赢得了吗?就算赢了又如何,铁老大会因输官司而改正错误吗?站票坐票同价,如何服得人心?同样是人,若地位相同而待遇不同,又是何道理?
结语:
每逢春节就一定会遇到一票难求的情况,为了急着回家过年,人们思家心切,不怕辛苦,即使是站票也要回家过年,但很少有人意识到站票和坐票一个价格的不合理性,想要改变这样的现状,还需要乘客和律师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