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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招聘等平台涉嫌就业性别歧视,劳动者维权获法院支持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01) 浏览 117

近日,一则关于“限招男生”的招聘规定是否违反平等就业权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一名女士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此类歧视,随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1月,应届毕业生小郭在应聘杭州新东方烹饪学校时,因招聘条件中明确“限招男性”而屡屡被拒。她随后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该行为构成就业性别歧视。

基于《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平等就业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所有公民在就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资格,不应受到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或经济状况等的限制;其次,应聘某一职位时,所有公民应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享有特权或遭受歧视;最后,平等并不意味着无差别对待,而是指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前提下,给予每个人平等的机会,而非对所有条件不符者一视同仁。

智联招聘等平台涉嫌就业性别歧视,劳动者维权获法院支持插图

然而,目前相关法律仍存在一定的缺失,导致部分招聘网站和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公然实施性别歧视。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反映出社会对性别平等意识的不足。因此,亟需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来弥补现实中的空白,切实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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