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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婷承认已怀孕 什么是香港永久居留权(图)

法律知识 1年前 (2023-06-25) 浏览 116

梅婷承认已怀孕  什么是香港永久居留权(图)插图

梅婷承认已怀孕

梅婷承认已怀孕,梅婷已经很久没出现在荧屏上了,原来是要当妈妈了。本来想安静度过这段时间的梅婷,因为被发现,只能发个声明了。

前些日子,有网友爆料,看见梅婷在香港,肚子明显。今日,梅婷经纪人陈岩先生发微博称,梅婷确已怀孕,跟丈夫在外地待产,丈夫非圈内人士。前一阵子,梅婷确实在香港,但是不是在那里待产,今年的很多电影很电视剧的宣传都没有参加。

什么是香港永久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留权的正式名称是“香港居留权”,指的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永久居住的权利。对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士,香港入境事务处将签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可以进入香港,并可以在香港无条件逗留,香港政府不得把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递解或遣返。

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如属以下任何一项人士,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并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

(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住在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三)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符合(一)或(二)项规定的人。

(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住在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

(五)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第(四)项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满二十一岁的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或年满二十一岁前任何时间,其父亲或母亲已享有香港居留权。

(六)第(一)至(五)项的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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