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放弃15万年薪当农民工 提倡选择职业自由(图)
男子放弃15万年薪当农民工
选择职业自由是自由的一种,它也算是个人所追求的一个目标,早在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就谈到了选择职业自由的问题,他说,不同的禀赋应该有不同的职业。全体公民无例外地,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该派给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就各业,竭力尽责,男子放弃高薪当民工,那是他的自由,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并不多见。
28岁的湖南常德伢子涂建放弃年薪15万元的白领工作转行当农民工,最近成了媒体和网友追逐热议的话题人物,甚至成为央视《24小时》栏目的“今日面孔”。而这些关注和讨论多聚焦在他当农民工147天赚4万、减肥24斤的数字身上。而涂建每天做着农民工的活,他乐此不疲,作为公民,他选择职业自由。
什么是选择职业自由
所谓选择职业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何种职业或者工作,以及排除他人非法干涉,从而自主决定辞去该种职业或者工作而选择其他职业或者工作的自由,其核心就是自主决定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自由,也即自主支配自己选择职业的行为。
人民基于本身之生理与心理及才智等不同,自有自己选择工作之权,而国家不得强迫人民必须担任某种工作,此即职业选择之自由。这是从两方面来论及选择职业自由的,即一方面选择职业自由主要是个人基于其自身的条件而自主选择工作的权利,这是直接表述公民享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另一方面,不得实施强迫性劳动,即对于国家来说,负有不得强迫个人必须担任某种工作的义务,这实际上是间接表述公民享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因为“强迫劳动”之“强迫”意味着违背公民的意愿,公民之所以劳动是因为暴力、强力或利用不对称地位相威胁;同时,“强迫”是一种侵害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包括意志与行动自由。因此,“不得实施强迫性劳动”意味着“应实施自由劳动”,而“自由劳动”显然包含了“自由选择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