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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房屋归属如何认定?法律解析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8-14) 浏览 135

案例简介: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房屋归属如何认定?

许某与刘某于1999年相识,2004年登记结婚,并在同年生育一子冯小某,一直由许某负责抚养。两人婚前感情尚可,但自孩子出生后,刘某便有了外遇,导致夫妻感情逐渐冷淡,双方实际上已分居多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后许某经过慎重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涉案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号,于2004年8月购买,购房款共计337,076元于同日付清。银行记录显示,付款单后附有三张取款凭条,其中一张为刘某父亲名下,两张为刘某姐姐名下,三张凭条上的取款人处均有刘某签字。刘某在庭审中表示,购房款系其个人出资,许某对此表示认可。

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刘某个人所有

尽管该房屋系双方婚后购买,但根据银行交款凭证、刘某及其姐姐的陈述,以及房屋登记在刘某个人名下的事实,法院认定许某未对该房屋的购买作出任何出资或贡献,因此不应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最终,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刘某单独所有。

律师说法:婚后购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但若双方另有约定,则以约定为准。

综上所述,婚后一方父母全款购房的房屋,其归属并不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婚姻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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