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熊孩子刷3万买游戏装备 打工父母能否要回血汗钱?
9岁熊孩子刷3万买游戏装备
三万多元的清单,摆满一桌子
48岁的杨师傅是浠水人,目前和家人租住在阳逻金融街。杨师傅开三轮车给别人拉货,妻子在一家服装厂打工,女儿读初三,9岁的儿子小杨读小学四年级。
杨师傅说,妻子何女士办了一张银行卡,平时夫妻俩攒了点钱都存进卡里,银行卡内存了3万多元。10月21日,夫妻俩要取钱给自己交社保和医保,到银行卡取钱却发现,卡内余额只剩50多元。
“3万多元怎么不见了?难道被人盗刷了。”杨师傅说,他和妻子都吓坏了,不知所措。在亲戚的提醒下,杨师傅的妻子到银行打印了流水,发现卡内的大部分金额通过支付宝流入了广州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开发手机游戏的,杨师傅和妻子立刻意识到,肯定是儿子小杨玩游戏花光了。“儿子特别喜欢玩游戏,我们每天忙着工作,也管不过来。”杨师傅说,他和妻子年纪比较大,不太会用智能手机。因为儿子的老师经常通过微信给家长发布作业信息,妻子这才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但儿子放学后,经常拿着手机玩游戏。因为夫妻俩不懂手机游戏,也不知道还能花钱买装备,所以没有太在意。妻子的银行卡平时就放在衣柜里,没想到被小杨偷偷翻出来,并且试出了密码,还绑定了支付宝买了装备。杨师傅说,他不太懂网络游戏,请亲戚帮忙查询游戏公司电话,但始终无法拨通。10月25日下午,记者反复拨打爱九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统一直提示正忙,无人接听。
9岁孩子花出去的3万块钱能否要回?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无民事行为人进行的买卖是无效的。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同时我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但有个前提,就是能确定发生交易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以尝试搜集相关资料作为佐证,寻求司法帮助。例如,交易发生的银行流水、电子交易记录等,是否有一起玩耍的同学朋友等证明。银行流水等电子证据可以申请公证。
在此建议,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理,看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等。与学校一起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教育。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9岁的男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男孩花3万玩手游明显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因此,男孩与游戏平台之间的买卖合同显然是效力待定的,其监护人追认拒绝,则合同不生效,游戏平台方对于这3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即时返还。协商不成的,男孩的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