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租能否要回押金?多交房租是否可退还
温小姐您好,您与房主熊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期为两年,租金按季支付,并需预付三个月房租及缴纳1000元保证金。根据合同内容,您在2005年4月搬入该房屋,2006年3月因公司安排需前往美国总部培训,面临提前退租的问题。您担心房主是否会同意退租,以及是否可以退还保证金和预付的下一季度租金。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若您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退租,仍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提前退租应提前通知房主,以便其有合理时间寻找新的租客,减少损失。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通知期限,实践中通常认为合理通知期为一个月。
关于保证金的处理,由于其本质是为保证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而设立的,若您提前退租构成违约,房主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但您预付的下一季度房租,属于实际支付的租金,若未使用,则房主应当如数退还。
本问题的关键在于您对提前退租后保证金和预付租金的处理方式存在误解。为避免纠纷,建议您在提前退租前与房主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房屋检查、赔偿及租赁登记备案的注销等。如协商不成,可依法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