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纠纷 > 正文

公司无故开除员工怎么办?如何赔偿?终审判决解析

劳动纠纷 2年前 (2023-08-30) 浏览 160

某家居公司因司机班临时负责人黄先生未按时保养车辆,以他失职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为由将其辞退。随后,黄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等。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公司不服,于2004年2月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声称黄先生在2003年9月期间负责司机班管理工作,导致29辆车共57次未按时保养,失去享受三包服务的权利,造成公司车辆使用寿命受损,因此辞退黄先生是合理行为,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黄先生则辩称,公司尚未与车辆保养厂就费用结算达成一致,未能确定定点保养单位,而他作为司机并无权擅自指定,因此部分车辆未能及时保养的责任不应由他承担。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黄先生不服,遂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家居公司并未明确黄先生职责范围的扩大,却将所有车辆未及时保养的责任归咎于他,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公司以黄先生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家居公司应按照黄先生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支付其9100余元的经济补偿金。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