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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私下签署借腹生子协议引纠纷,离婚案中两女互指小三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9-05) 浏览 226

何先生与黄女士同居多年,虽然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但并未正式领取结婚证。两人因未能生育子女,决定通过借腹生子的方式实现心愿。为此,他们私下与李女士达成协议,约定由李女士为何先生生育孩子。三方共同签署了一份借腹生子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黄女士才是何先生的“真正妻子”,而李女士虽然与何先生领取了结婚证,但双方并无实际婚姻关系。协议还规定,李女士不得在黄女士面前提及何先生是她的丈夫,也不得提及结婚证一事。

今年6月底,李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声称何先生有外遇,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何先生支付抚养费及青春损失费。她表示,孩子出生后因无法上户口,何先生与她才去办理了结婚登记。然而,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李女士坚持认为自己是何先生的合法配偶,并以此为由要求离婚。

黄女士对此感到震惊,她明明是何先生的“真妻子”,却因一张结婚证,被李女士指责为“小三”,孩子也因协议而归属李女士。双方在厚街法庭上激烈争执,互不相让。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解释。最终,李女士在法官的劝导下撤回了起诉。目前,三方仍在就后续事宜进行协商。

法官提醒,尽管我国《民法》中尚未对借腹生子作出明确规定,但卫生部的相关行政法规已明确禁止代孕行为。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导致“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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