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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结婚十八载起诉离婚 法院判属无效婚姻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23) 浏览 147

一对表兄妹在领取结婚证18年后,日前被浈江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婚姻关系无效。

表兄妹结婚十八载起诉离婚 法院判属无效婚姻

李丽与张俊系表兄妹关系(张俊父亲与李丽母亲是亲兄妹关系)。双方于1993年6月恋爱,1994年1月登记结婚。1999年6月生育一子。从2005年开始,张俊怀疑李丽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致使两人矛盾不断加剧。两人于2010年分居至今。不久前,李丽向浈江区法院犁市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张俊离婚。

日前被浈江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婚姻关系无效。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表兄妹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浈江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李丽与张俊系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他们的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应予解除。

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表兄妹是不能结婚的,即使结婚了也是属于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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