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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如何争取城镇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04) 浏览 157

2009年5月4日,宝山区富联路水产西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曹某驾驶钱某所有的小轿车,将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撞倒,导致李某受伤。该车辆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险,保险期间为2008年9月12日至2009年9月11日。宝山区交警支队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李某因伤住院15天,共花费医疗费25000元,车辆维修费用为1500元。2009年12月,经司法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并确定了相应的休息期、护理期和营养期。此外,李某在治疗、处理事故及诉讼过程中还产生了交通费、查询费和律师代理费等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李某在事发前办理的临时居住证、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凭证等材料。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些证据,认定李某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因此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并支持了李某主张的3000元律师费。

对于农村户口的受害人而言,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往往与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密切相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若受害人虽为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其主要收入来源地和经常居住地均在城市,应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因此,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如希望获得更高赔偿,应积极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如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居委会证明、租房合同等,以证明其城市居住和工作的事实。

在此类案件中,有几点值得特别注意:

1. 在涉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项目时,城镇与农村标准的差异较大,建议受害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合理准备证据,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2.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若案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双方过错情况以及伤情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律师费的具体数额。

3. 受害人应积极主张自身权利,特别是在能够获得专业律师帮助的情况下,由责任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将对维护其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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