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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必须注意的法律要点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24) 浏览 206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的重要事项存在显著的认识偏差,导致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或者自身利益受到较大损害。这种误解并非因对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所致,而是由于当事人自身疏忽、缺乏经验或信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因此,此类合同不能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应由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需满足以下要件:
1. 误解是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
2. 误解必须是对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而非一般性的误解。是否构成重大误解,需结合误解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的状况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误解的对象是否涉及合同的核心内容,如标的物的本质或性质;二是误解是否导致当事人遭受重大不利后果。
3. 误解直接影响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若合同履行将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4. 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合同条款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若无此误解,当事人不会订立合同或合同条款将发生重大变化。

(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处于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与对方订立的合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经济利益明显不公平。例如,标的物价值与价款差距悬殊,或一方承担的风险明显不合理等。

此类合同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损害了弱势一方的利益。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体现了公平原则的适用,也有助于维护交易的公正性,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或对方经验不足而损害其利益。

二、对于可撤销合同必须要注意什么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其中,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由误解方或受害方行使撤销权;而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仅由受损害方行使撤销权。

(二)撤销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

(三)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选择请求对合同进行变更,以达到更公平的履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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