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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发现丈夫出轨并保留暧昧短信起诉离婚获法院支持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26) 浏览 159

2009年下半年,因前夫出轨,陈兰与前夫离婚。同年10月,她与从事食品生意的朱林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朱林在交往过程中自称与他人合伙,在江津经营一家豆腐干加工厂。陈兰对此深信不疑,两人于2011年1月登记结婚。

然而,婚后不久,陈兰发现朱林所说的食品厂并非真实存在,而是两年前的事情。朱林的工厂早已倒闭,过去两年他一直在外打工。面对质疑,朱林坦白,由于合伙人卷款潜逃,工厂被迫关门,这两年他先后在快递公司工作、在建材城卖建材,还做过保险推销员,目前债务已还清大半,尚欠3万多元。陈兰不仅没有责怪朱林,反而认为他为人诚实,愿意为还债辛苦奔波。因此,她对朱林更加信任,并拿出一万元帮助他还债。

然而,这份信任并未持续太久。去年8月,陈兰发现朱林出轨。8月19日,朱林声称要前往江津还债,离开时带走了5000元。当晚,陈兰打电话联系他,却始终无法接通。朱林解释说手机没电了,这让陈兰心生疑虑。

一周后,朱林又说要去江津见债主,对方请他喝酒,还可能帮忙重启食品厂。当晚,陈兰再次拨打电话,朱林却只聊了几分钟就挂断。第二天他回来后,陈兰趁他洗澡时查看手机,发现从8月20日至8月26日,朱林多次拨打一个尾号为“186XXXXX”的手机号,并且手机中存有十几条暧昧短信,如“我今晚就来,你等着我!”“我想你了,等我来找你!”“你不来,我就不睡!”等。陈兰确认朱林出轨,随即将这些短信内容拍照保存作为证据。

朱林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但今年1月初,他连续一周未回家。陈兰找到他时,朱林已表明不愿继续这段婚姻。到了今年4月,陈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朱林却已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法院多方查找,甚至联系了他的父母,但均未能找到朱林的踪迹。

渝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能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在矛盾激化后,双方失去联系,朱林至今杳无音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法院最终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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