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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否买房?房产证写孩子名字有哪些法律风险与弊端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9-26) 浏览 225

案例简介:戴先生与前妻王女士于200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佳佳。2010年,两人在市区共同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产,并考虑到女儿未来上学的需求,将佳佳列为房屋共有人,房产证登记为王女士和佳佳共有。随后,两人因感情破裂于2013年协议离婚,但未对这套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戴先生认为该房产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求分割一半产权。然而,王女士对此表示异议,她认为房产虽为婚后购买,但登记在她和女儿名下,戴先生不应享有二分之一的份额。

法院判决:未成年人为房屋共有人,享有相应产权份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产虽为戴先生与王女士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王女士和其女儿佳佳名下,因此应视为戴先生、王女士与佳佳的共同共有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作为房屋共有人,依法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其中,佳佳作为婚生子女,应占房屋的一半份额,而另一半则由戴先生与王女士共同拥有。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戴先生对该房产拥有四分之一的产权。

律师说法:房产证上写孩子名字可能带来的弊端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除非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因此,若父母希望出售或抵押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必须明确说明资金用途(如用于子女教育、医疗等),并办理公证手续,否则登记机关将不予办理相关过户或抵押登记。这使得房产的处置受到严格限制。

此外,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从孩子成年之前,其房产处置权需由监护人代为行使,这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一旦子女成年,父母便无权擅自处分其房产,除非获得子女的明确授权。因此,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并不能有效规避家庭债务,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家庭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应由家庭共同财产承担,而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无法作为逃避债务的工具。

综上所述,房产证上写孩子名字虽然出于对子女未来权益的考虑,但也带来诸多法律上的限制和风险。如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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