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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范围不合法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带照租赁法律效力分析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09-27) 浏览 212

案情简介:
红太阳公司是一家具备烟草、酒类经营特许资质的企业。该公司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公司所有的经营用房出租给李某,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酒类专卖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一并交由李某使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因租赁问题产生纠纷,红太阳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房屋并支付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等费用;李某则提出反诉,要求红太阳公司返还租赁保证金。法院审理认为,烟草零售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的行业,必须经过批准才能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涉案合同中涉及将烟草专卖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出租,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租赁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红太阳公司与李某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返还房屋,并支付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及实际产生的水电费、税费,同时红太阳公司需将租赁保证金返还李某。

律师说法:
“带照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需结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进行判断。所谓“带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及以该房屋为经营场所所取得的营业执照一并出租给承租人。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的出租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因此关于此类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尽管法律法规禁止营业执照租赁,但该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能简单地认定所有“带照租赁”合同都无效。律师指出,若出租的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项目,如烟草、酒类等,这类“带照租赁”合同则应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进行“带照租赁”时,需特别注意营业执照的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合规性,以避免法律风险。

以上案例说明了因经营范围不合法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带照租赁”的法律效力问题。如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相关纠纷,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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