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步骤及责任部门详解:如何正确应对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1. 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范拉紧手刹,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若为夜间事故,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应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 及时报案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到达前,不得擅自离开现场,也不得隐瞒不报。同时,可向附近医疗单位或急救中心求助。若现场发生火灾,还需向消防部门报警。全国统一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122,急救中心为120,火灾报警电话为119。报警时应等待对方明确答复后再挂机,并回到现场等待救援、接受调查处理。
3. 保护现场
事故发生后,应保持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车辆、人员、牲畜以及遗留的痕迹和散落物,不得随意移动。在交警到达前,当事人可使用绳索等工具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避免现场被破坏。如需移动肇事车辆或伤者以进行抢救,应在原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
4. 抢救伤者或财物
当事人应先确认伤者情况,如具备条件,应立即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紧急救助措施,并设法将伤者送往最近的医院救治。除非伤者未受伤或仅受轻伤且拒绝就医,否则应联系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前来救助。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和被害者的财物,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或被抢。若存在火灾或爆炸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5.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应注意防火防爆,首先应关闭车辆引擎,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事故现场严禁吸烟,以防引燃泄漏的燃油。若事故车辆载有危险物品,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向警方和消防人员报告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性等,以及装载量和泄漏量,以便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6. 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交警完成调查,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部门
交通事故的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接到报警后,该部门应进行登记备案,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情况。若涉及肇事逃逸,还应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逃逸方向等信息。报警人如不愿提供姓名,应予以保密并记录在案。
若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处理的,应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证据材料之日起,将对事故进行调查。如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导致现场变动或证据灭失,无法查明事故事实,相关部门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