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一方转移财产被法院制裁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30) 浏览 194

2006年,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婚后因一方身体患病,无法生育,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3年9月4日,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经过两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

被告李某称,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家庭收入较高,加上征地补偿等款项,共有十余万元存款存于原告王某名下,但原告始终否认自己持有存款。法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在2013年4月25日将自己名下的12万余元存款全部取出,并注销了相关银行账户。这一行为引起了法院的高度重视。

合议庭认真分析案情后,决定加强对王某存款情况的查证。面对法院的调查,王某起初百般抵赖。主办人员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在分割财产时对其少分或不分,并可依法予以制裁。经过法律教育和调解,王某最终同意将存款的一半当庭交付给李某,以解决财产争议。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