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能否撤销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详解
一、合同当事人是否有权撤销合同?合同订立后,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请求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1.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重大事项存在错误认识,导致合同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符,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损失。
2.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实际生活中,显失公平的情形多种多样,例如一方利用了对方的依赖、经济困境或紧急需求,或者利用了对方缺乏远见、知识、经验或谈判技巧等情形。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结合合同的目的、性质及实际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
3.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于欺诈、胁迫的情形,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在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只有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并非永久存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撤销权将消灭。此外,当事人也可以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一旦放弃,撤销权即告终止。
二、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同时,合同中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条款,其效力不受影响。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若无法返还或无返还必要,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其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集体、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