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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契税征收政策解析,免征契税详解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01) 浏览 158

夫妻离婚后,若因财产分割将原共有房产的产权归属一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这一问题引起了部分市民的关注。随着“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免征契税”新规的出台,许多人开始关心离婚房产过户时契税的征收情况。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了解到,此类因夫妻财产分割导致的房屋权属变更同样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确认,记者联系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根据现行规定,夫妻在离婚后进行房产分割,属于共有权的变动,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因此无需缴纳契税。

在武汉三镇的多个政务服务大厅,房产办证窗口均张贴了关于“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的说明通知,详细列明了办理房屋分割所需的材料及收费标准。在洪山区房管局的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也指出,夫妻双方领取离婚证后,办理房产分割手续不涉及契税的缴纳。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此类房产分割需缴纳五项费用:2.5元的工本费、按平方米收取的交易手续费、0.05%的交易印花税、80元的产权登记费、5元的证照印花税,以及10元的工本费。以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的普通住房为例,夫妻离婚后进行房产分割,所需缴纳的税费总计为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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