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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弃妻娶保姆,离婚时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15) 浏览 137

一、男子弃妻娶保姆

江先生从单位辞职以后创业,因为产品适销对路,所以江先生很快就赚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很快江先生就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就是看上了给家中老母请的保姆。保姆年轻貌美,江先生很快就陷入了小保姆的温柔乡,抛弃家中相濡以沫的妻子,准备弃妻娶保姆。

二、离婚时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江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其妻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在离婚的时候,女性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女性在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2001年《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姻前财产。它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已经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即包括一方享有单独所有权的财产,也包括与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和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面指的是夫妻一方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当身体受到伤害时,侵害人应当赔偿的医疗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这些费用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应当归受到侵害的个人享有。(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应当严格执行遗嘱,认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指明将财产赠与给夫或妻一方,同所赠与的财产就应当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须满足以下条件:

(l)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

(2)夫妻离婚是由过错方的重大过错所导致的;

(3)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请求方本身没有过错。

无过错方欲获得离婚损害赔偿必须要通过诉讼途径,并且该诉讼具有程序上的限制: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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