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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无法居住?相邻权排除妨碍维权指南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10-15) 浏览 219

案例简介:任女士于2008年5月购买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处房屋,但购房后不久,便发现屋顶和塑钢窗被邻居王先生破坏,且院墙被封堵,导致无法正常出入。经与王先生协商未果,任女士将王先生诉至法院。此案近日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任女士在起诉中称,其购买房屋后,将价值9000元的家具搬入,仅居住不到半个月,房屋就被王先生破坏,造成财产损失。她要求王先生拆除封堵的围墙,并赔偿损失共计9450元。王先生则辩称,2007年10月,崔某的房屋因煤改电被拆迁,但其借用崔某西房南山墙搭建的自建房未被拆除,崔某也曾在协议中表示该房屋由其自行处理。后来得知任女士搬入该房屋后,他曾与其交涉未果,因此自行拆除了屋顶和塑钢窗,并在原告搬离后加砌了围墙。王先生认为任女士与崔某的房屋买卖行为违法,且其无法证明屋内家具为自有财产,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判决:原告的诉讼请求因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则需承担不利后果。经调查核实及现场勘察,原告所主张的财物位于案外人崔某原居住使用的自建房及其院落内。目前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财物属于其个人所有,因此其要求被告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此外,原告在该房屋中居住的行为也缺乏合法依据,故其要求拆除围墙、恢复原状的主张,法院同样未予支持。

购房后无法居住?相邻权排除妨碍维权指南插图

律师说法:相邻权被侵害应如何维权
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首先应由当事人各方本着自愿原则进行协商,寻求和平解决方式。
其次,若协商不成,可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介入调解,同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如国土资源局、住建部门、城管等)寻求协助,以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并推动问题解决。
最后,若协商与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以上即为对“相邻权中的排除妨碍”相关问题的说明。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的专业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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