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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怒砸环卫工手机事件引热议,损害他人财物如何赔偿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10-17) 浏览 350

一、女司机怒砸环卫工手机
据《兰州晚报》报道,12月22日下午,微博网友“兰婷控”发布了一段视频,呼吁公众关注。视频显示,事件发生在雁北路某小区附近,一名女司机与环卫工人发生争执,随后情绪升级。在争执过程中,女司机抢过环卫工手中的手机,将其砸向环卫车,手机落地后,她又捡起手机,远远抛向马路。不仅如此,当环卫工回头准备捡起手机时,女司机还将扫把和簸箕扔出,随后准备驾车离开。环卫工试图阻拦,却被一名男子推开,女司机最终扬长而去。视频发布后引发广泛关注,点击量超过17万次,网友纷纷评论,讨论热烈。23日一大早,民警王宇浩通过雁滩环卫市政管理所找到杨师傅,并耐心劝导双方。女司机随后向杨师傅道歉,并当场同意赔偿手机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500元。杨师傅表示谅解,事件最终得以迅速平息。

女司机怒砸环卫工手机事件引热议,损害他人财物如何赔偿插图

二、损害他人财物的赔偿责任
在我国,个人的财产权受到《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保护。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属于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还需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行为,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也可单处或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数额较大”通常指5000元以上,低于该数额的则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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